人民网北京2月20日(记者 李希 李婧)因为同时喜欢上一名女生,安徽医科大学08级学生胡某在图书馆持斧头砍死该校09级学生谈某。胡某近期一审被判处死缓。合肥市检察院已对该案提请抗诉,认为一审量刑明显不当,应判处胡某死刑,立即执行。今天,本案二审在安徽省高级法院开庭。
据悉,胡某是安徽医科大学08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时认识了女生李某,随后开始展开追求,还经常给李某送东西。2012年下半年,胡某发现09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谈某经常跟李某一起去图书馆上自习。胡某认为谈某插足了自己与李某的感情,他开始用跟踪、围堵的方式骚扰李某,为此谈某曾三次找到胡某,要求他离李某“远一点”。2012年12月20日,谈某和往常一样与李某来到图书馆上自习。待谈某坐下学习时,胡某手持斧头冲过来,疯狂地砍向谈某的颈部,致使谈某颈动脉大出血死亡。
今天在法庭上,胡某说,案发前谈某对他进行了三次言语威胁,他很害怕就买了斧头。
辩护律师认为,胡某是初犯,且没有前科。在校表现一直良好。一审认为其有自首和悔过情节。胡某在案发后立即拨打了警方电话,且案发后主动要求赔偿被害人家属30万元,并要求自己的妹妹为被害人家长养老送终,希望法庭维持一审原判。
检方认为,胡某经专业机构鉴定没有精神方面问题,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谈某对其实施威胁,胡某在案发前也是多次纠缠李某,胡某故意杀人事实明确,情节恶劣。且被害人家长对其不予谅解。建议撤销一审判决,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