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民首页>>业务范围 >> 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作者:惟民律师事务 发布时间:2008年 10月 22日 来源:本站

       本所以诉讼业务为主,同时正在大力拓展非诉讼业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但不仅限于以下业务。

      一、诉讼业务类。

        1、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含执行程序)或仲裁;
        2、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亲属委托,或应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复议或诉讼。
       二、非诉讼业务类。
      
       1、接受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家庭及公民个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政府机构聘请担任大型项目评估论证专家团成员;
       3、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私营企业主聘请进行项目策划、资本运作等相关法律事务;
       4、接受政府机构聘请担任国有企业改制专项法律事务顾问;
       5、接受企业、个人聘请进行专项尽职法律事务调查;
       6、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担任代理人参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
        三、其他业务类。
        
        1、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代为起草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类文书;
        2、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3、 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商业贸易、信托投资、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税务、保险、房地产等相关法律事务;
        4、接受当事人委托,对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行为进行律师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