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早晓得如此,我就不得连累我儿子了。”3月4日,犯罪嫌疑人张大山(化名)一脸无奈地向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倾诉着心中的懊悔。
去年11月7日下午3时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湖南岳阳人张大山带着妻子,驾驶自家的轻型普通货车违规进入禁止机动车通行的在建的巴(中)南(充)高速,从西充往南部方向行驶,行至西充县金源乡四村四组境内时,与对面行驶的一辆小客车相撞,致车上三名乘客当场身亡,其妻子也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张大山第一时间并没报警,而是给同在西充的湖南老乡王四(化名)打电话求救,王四立即赶到,协助张大山离开现场,逃回湖南老家。
“小明,我在西充开车出事了,死了几个人,你妈还在西充医院躺起,我没得驾驶证,肯定要遭惨!你有驾照,要不你帮我认了?你去自首,我在外面筹钱赔偿死者家属,王叔叔帮忙给你作证,我们尽快把你保出来?”张大山一路与儿子张小明(化名)在电话里协商“顶包”事宜。次日上午,张小明立即从湖南赶往西充,到西充县公安局“投案”,王四随即前来作证。去年11月8日,张小明被刑事拘留。张小明漏洞百出的供述引起了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