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检察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符东兴、王绥洪、覃秀贤、王亚芳等人涉嫌重大贩卖毒品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符东兴、王绥洪死刑,判处覃秀贤无期徒刑,判处王亚芳有期徒刑6年。
2012年6月,王绥洪欲购买毒品进行贩卖,经人介绍获得符东兴的手机号码后,便通过电话与符东兴相识并谈妥从符东兴处购买毒品事宜。同年8月至9月间,符东兴三次指派其女友覃秀贤从一名男子手中拿到海洛因并携带海洛因到澄迈县老城镇卖给王绥洪。同年10月11日晚,覃秀贤又根据符东兴的指示,向一名男子取回毒品,携带6块海洛因乘车到澄迈县老城镇卖给王绥洪,总价款约66万元。之后王绥洪将6块毒品藏在家里,将毒品分包进行贩卖,并指使其妻子王亚芳协助其贩卖。2014年4月底至9月下旬,王亚芳分别在王绥洪家和其自己家中将13克毒品卖给吸毒人员郑某全、王某生和谢某文3人,共计得款5960元。
2012年10月间,警方分别抓获王亚芳、王绥洪、符东兴、覃秀贤等4人。警方在王绥洪家搜出6块可疑物品。经鉴定,这6块可疑物品共净重2086.34克,检出海洛因成分,且海洛因含量达75.8%,从王绥洪家中搜查提取的6把剪刀上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检察机关认为,符东兴、覃秀贤无视国法,多次共同贩卖海洛因,最后一次交易被查扣的海洛因竟达2086.34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符东兴从整体上控制毒品交易过程,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系主犯,在其控制下毒品交易次数多,交易数量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覃秀贤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王绥洪已有贩毒前科,不思悔改,仍千方百计与符东兴结识,多次向符东兴大量购进毒品用于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被抓获时查扣的海洛因2086.34克应认定为其贩卖毒品的数量。王绥洪不仅自己大肆贩毒,还指使王亚芳贩卖毒品,王亚芳曾先后将王绥洪藏放于家中的13克海洛因分多次卖与不同吸毒人员,王亚芳的行为亦构成贩卖毒品罪。在王绥洪、王亚芳的共同犯罪中,王绥洪其主要作用,系主犯,且王绥洪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满5年又犯贩卖毒品之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王亚芳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记者王玲 通讯员林玥 冯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