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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空姐代购终审被判3年 剩余刑期可能会监外执行

作者: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4年 04月 01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重审认定逃税额降低
        2013年5月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
        2013年10月,重审中,李晓航的辩护律师张彦称,此案检方指控偷逃税款金额上百万元,此数额来源于海关抓获李晓航时,登录她在韩国免税店注册账号,根据她在韩国免税店消费的金额算出的。但是海关补充的《工作说明》中称无法证实李晓航在韩国免税店网站订单中的货物是否都已入境。
        法庭对李晓航涉嫌偷逃税款的数额进行了质证。检方提交了北京海关新的《海关核定证明书》以及两份海关部门的《工作说明》。对于此前一审认定的102万余元订单部分,海关缉私局的工作说明指出无法进一步提供“订单”部分的补充证据,无法证明“订单”上所列出的货物是否全部入境至国内;对于现货部分,货物数额由11万余元重新核定为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