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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空姐代购终审被判3年 剩余刑期可能会监外执行

作者: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4年 04月 01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此案随即引发了人们对于代购行业的高度关注。据了解,代购物品的主要入境途径有常规货物运输、私人包裹邮递、个人携带通关等。2012年4月,海关总署发布新规,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进行调整,将个人邮寄物品进口应征税税额起点从500元下调到50元。同时规定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手续。只有通过对方国家邮政企业,交由中国邮政在内地投递的包裹才可以使用。
        新政推出后,许多像李晓航这样的卖家开始以个人携带入境的方式避税。但是按照规定,入境居民自境外购物回来,应按照物品价格报关纳税,超过5000元的单一产品就要自行申报关税,超出自用范围则会被海关视之为“货品”,需对超出部分按50%的税率征进口税。而李晓航及其男友通过客带货的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化妆品入境,均未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