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广西黄金梧州实业开发公司润滑油经销中心经理李某在2009年10月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中间人罗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广西黄金梧州实业开发公司名义向佛山市顺德地区三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收取“开票费”,共涉及发票393份,金额382.07万元,税额64.95万元。
3 多次出售假发票 屡教不改再次被抓
据举报,南宁市国税局与市公安局于2013年5月3日在兴宁区某大酒店旁麻将馆内将准备出售假发票给他人的余某抓获。
经查,余某因犯出售假冒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于2010年4月13日被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出狱后其继续出售假发票,2013年5月3日出售非法制造发票65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