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杀7种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残忍肢解了22只(头)国家一级、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日前,常德石门法院审结此起跨越湘、鄂两省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特大系列案,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到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500米电网成动物“死亡地带”
2012年8月至9月期间,湖北的王某平、程某民、陈某正(在逃)、龚某林、陈某平、董某成与常德石门县的汪某初、覃某明(在逃)等人,在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明知林麝、黑熊等野生动物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窜至石门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选定动物必经之地设高压电网。再强壮的动物只要碰到电线,瞬间就被强大的电流击倒。
这条长约500米的电网“走廊”成为动物的“死亡地带”。夜深人静之时,该团伙就每两人一组在附近轮流值守,先后有多头(只)野生动物“触电”身亡,成了不法分子的囊中之物。这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2头,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5头、红腹角雉2只、鬣羚1头以及野猪等其它野生动物。
5头黑熊卖了59400元
唐某兵在未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分4次以总价人民币59400元收购黑熊5头,后又将其中的4头黑熊以总价50000元出售给滕某党,将其中的1头黑熊以18000元出售给李某初。
最终,该团伙所猎杀的珍贵野生动物,大多被辗转高价卖到湖北的高档餐厅,成为当地受欢迎的美味。而参与转卖的唐某兵、滕某党、李某初等人将另案处理。
判决
贩卖野生动物 最高获刑十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平、程某民、董某成、陈某平、汪某初、龚某林,违反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法规,以架设高压电网危险方法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属情节严重,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
被告人唐某兵、滕某党、李某初违反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记者聂诗茼 通讯员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