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德全报案的观点及警方的讯问,翟志平夫妇明确表示,事情与自己无关,以车换煤的事情是王忠城一手操办,他们只是负责把车开过去。因此自己根本没有罪。但鲍树伟则要求翟志平夫妇“必须认罪”。
2011年4月22日,翟志平、王彬被鸡东县检察院批准逮捕。5个多月后,鸡东县检察院向鸡东县法院提起了公诉,指控翟志平、王彬犯合同诈骗罪,而这一指控所涉及的事实依然是“以车换煤”的事情,鸡东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万兴砚担任公诉人。翟志平、王彬回忆,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万兴砚对他们俩进行过讯问,万兴砚同样要求翟志平夫妇能“认罪”,以减轻处罚。
检察院指控,翟志平、王彬夫妇在王忠城介绍下认识了李德全。双方经过商议达成口头协议,由翟志平出一辆奇瑞轿车,换取李德全的405吨煤。翟志平来到鸡东县交了车,李德全提供了煤炭。后来李德全发现,轿车仅价值2万余元,而自己提供的煤炭价值20万余元,差价实在太大。他要求翟志平要补上差价,却发现翟志平、王彬已经失去联系。鸡东县检察院认为,翟志平、王彬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