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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与妻子蒙冤一审四次定罪 三次发回重审最终平反

作者: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 06月 30日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12年5月25日
      鸡东县法院判决:与第一次相同
      鸡西市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2012年5月25日,鸡东县法院再次作出判决,依然认定翟志平夫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8年6个月。为了洗清冤屈,夫妇二人再次提出上诉。2012年9月3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依然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再次发回鸡东县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