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民首页>>经典案例 >> 温州连发三起银行卡异地盗刷41万余元 法院判银行赔偿

温州连发三起银行卡异地盗刷41万余元 法院判银行赔偿

作者: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4年 07月 11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温州7月11日电(记者张和平)人在温州,银行卡贴身,却被别人在异地银行ATM机取现。浙江温州市吴先生等3人相继摊上同样的“倒霉事”。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7月9日及此前分别作出一审判决,支持3名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判令银行赔偿他们的相应损失及利息。
        这3起银行卡异地盗刷案涉案金额共41多万元。其中任先生被异地取现16笔,共计38000元,产生手续费404元;吴先生被异地取现2次,金额达22.09万元,产生手续费110元;胡先生被异地自助转账4笔,金额达16万元,现金领取1笔,金额为3000元,产生手续费344元。
        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3人分别于今年2月、3月、6月将自己办理借记卡的银行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银行赔偿其相应损失及利息。法院分别受理三起案件。
        法院查明,3人的遭遇惊人相似,银行卡均系在同一家银行的不同支行办理,且发生异地取现期间,3人均未离开温州,银行卡一直贴身保管。
        法院于7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银行没有尽到保障资金安全的义务,支持胡先生的诉讼请求,判令银行赔偿他的相应损失及利息。此前,法院也分别于今年4月28日、5月22日作出相同的判决,支持受害人任先生、吴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