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广州8月22日专电(毛一竹、韩静)广州某大学一名女生在宿舍偷偷产下一名女婴后,将其遗弃致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女生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11日,18岁的大一女生袁某在大学宿舍自然分娩一名女婴。其后,袁某用一件T恤缠绕婴儿颈部,致婴儿死亡,并将婴儿丢弃到校外天桥下的垃圾车内。后被一捡垃圾的人发现并报警。经法医鉴定,出生时为活婴,死因系颈部受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据袁某陈述,2013年4月,她在东莞打工时认识一名男子,恋爱了几个月后便开始同居。后来袁某去大学读书,就分手了。12月,袁某发现自己怀孕,告诉男友后对方说不会负责,于是袁某就去医院堕胎,但被告之由于怀孕时间较长,不能人流,只能引产,但袁某拿不出引产手术需要的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知道婴儿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有生存的权利,当被告人生下婴儿后,发觉其“嗯嗯”两声之后不再动弹,遂认为婴儿已经死亡或者可能死亡,没有采取任何试图挽救的举措,反而用衣物缠绕婴儿的脖子,并将其扔进垃圾车里,反映出其主观方面,明知自己行为会造成婴儿死亡的结果。
法院判定,被告人袁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最终法院判决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