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8月29日电(记者 庞明广)云南双江一小学教师以让学生到其宿舍拿作业、拿试卷、问话为由,采用言语威逼、利诱等手段,先后对多名小学生实施强奸。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对该小学教师杨某某作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杨某某在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勐勐镇同化村忙笼小学任课期间,以让学生到其宿舍拿作业、拿试卷、问话为由,先后对该校七名小学生实施强奸。另查明,2012年3月至4月,杨某某在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文宁小学任课期间,对该校一名学生多次实施强奸。
临沧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身为人民教师,无视国法,利用自己在管理上的便利,采用言语威逼、利诱等手段,强行与多名幼女多次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性质恶劣,后果极其严重。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作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后,杨某某对判决结果不服,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