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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

作者:惟民律师事务 发布时间:2008年 10月 23日 来源:本站

     
        1、未成年人含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我国,从刚出生的婴儿到18周岁以内的任何一个年龄层的公民,不论其性别、民族、家庭出身、文化程度如何,都属于未成年人的范围。“未成年人”是一个法律概念,其界限是明确的,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规范性、法定性的特点。
        2、我国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立法状况
        目前,我国已经有大量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一个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系统。主要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公安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
        3、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4、什么是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夫或妻为其精神病配偶的监护人。对于不在父母、配偶照管下的无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需设置监护人的,一般由有关部门指定亲属或其他适当的人担任。
        5、未成年人参与民事活动的效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参与纯受益或日常生活的民事活动外,一律无效;10周岁以上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得民事活动。
        6、未成年人以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为由,能否请求撤销其监护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8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7、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能否向未共同生活方要求增加抚育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之规定,只要主张的数额合理,可以要求增加。
        8、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老师的侮辱体罚,如何救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之规定,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不得对未成年人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如学校的教职工有体罚侮辱的情形,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47和48条之规定,要求有关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9、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0、未成年人不应当有哪些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11、犯罪的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
        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有以下权利:犯罪的未成年人在被追诉和刑法执行期间,除享有一般罪犯享有的权利,如:申诉、控告、辩护、检举的权利,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维护身体健康的权利,与亲友通信、定期接见家属的权利,享有财产所有权、继承权等民事权利外,还享有法院判决生效前学籍不得被取消的权利及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等。另外,依法免除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12、未成年人犯罪,如请不起律师,司法机关是否要给其指定律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之规定,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而在公安和检察院阶段,则没有明文规定。
        13、未成年人如何防范犯罪
       (1)未成年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全面提高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2)未成年人应当积极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如果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 其他未成年人实施了本法规定不初稿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父母或者其他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3)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踱、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
        14、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