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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全国律协的一封信

作者:惟民律师事务 发布时间:2008年 10月 23日 来源:本站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我是一名普通律师,执业有8年时间了。随着执业经历的增加,愈发感到继续学习的必要性,从而引发了对于目前中国律师的培训问题的思考。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质量上都还处于初级阶段,属于综合型法学教育,没有侧重,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除技术以外的任何工作。全国十几万律师,受过正规高等法学教育的并不算多,而受过正式律师训练的可以说几乎是零。除了极少数的海归律师外,绝大多数中国律师是靠自己摸爬滚打、摸着石头过河度过执业生涯的。发达国家都有成熟的律师规范,而我们的许多律师连本职业最基本的行为规则都不知道。我想,这类情况凡是了解中国律师业的人都应当认同吧。

         律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很高。从最开始选择法学专业到接受律师专业教育,再到律师考试,实习锻炼,领取执业证开始执业,这个过程应当是严谨的,淘汰了许多不适合的人,保留下高素质的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律师服务的质量,才能换取委托人的信任,律师业才能有发展。当然,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那么在当前形式下,如何能进一步促进中国律师业发展呢?我认为,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律师的专业培训是当务之急。

         我们没有机会象英国人那样有专门的律师学院可选择,也没有机会象美国人那样进入法学院就会得到“象律师一样思考”的法学训练,我们只能在执业过程中选择进修。从全国律协组织的培训活动看,规模较大的,都是赴国外学习,包括英国司法大臣项目在内的数个培训项目,均要求律师有雅思成绩、托福成绩,甚至在北京举行的路伟培训项目也要求英语水平。除此之外,全国律协组织的国内培训基本上就是讲座,正式的中、长期培训一个也没有(恕我孤陋寡闻)。

         律师培训不应局限于新法规的培训,更不是训练英语,应当重在培养律师的执业理念、执业技能、执业操守、执业规范。好多靠英语参加了上述培训的律师(多数都是青年律师),回来都成了“翻译型人才”。尽管英语在国际交往中的重要性已不容争辩,但从我国律师业的长远发展考虑,不能再舍本逐末了。我曾经参加过赴国外的培训项目,我要说,要给国内大多数律师机会,他们当中有许多优秀人才,他们可能并不懂外语,但他们做的律师业务很出色,当他们需要进一步提高时,一道英语墙就阻碍了他们,这是不公平的。

         为什么不能聘请外国专家用中文授课?可以配翻译啊。难道执业理念、执业技能、执业操守、执业规范就不能用中文讲授么?难道高端业务操作必须用英语才讲得清楚么?我建议,由全国律协组织,长期举办律师培训班,提供从执业理念、执业技能、执业操守、执业规范及专项业务操作在内的专业培训,聘请国外专家、有经验的资深律师,用中文讲授,让更多中国律师能从培训中受益。

         时不我待,请全国律协从长远利益出发,尽快组织实施,打造好基础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