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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的天平

作者:惟民律师事务 发布时间:2008年 10月 23日 来源:本站

       偶然一次看到《马背上的法庭》电影宣传海报,就迫不及待下载过来看了,看完电影就有写点观后感的冲动,时至今日,电影里面的有些情节和人物已经有些模糊了,作为法律人,电影情节不是我们最关注的,值得思考的是这部电影里所体现我国法制进程中的芸芸种种。
      马背法庭,反映了我国落后地区,尤其是西部边缘地区的基层法院,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为了方便群众解决纠纷,把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传播到基层的种种困难与艰苦,感动我的是电影中的法官老冯等“巡回法官”们对捍卫法律的尊严的执着,对维护法律权威的决心和勇气。在经济浪潮的席卷下,他们始终保持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
        在条件极其艰苦西部边缘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祖祖辈辈过着同一种生活的山寨,同样也存在形形色色的纠纷,这些纠纷中标的小的为了一个咸菜坛子,大到一头猪仔,这些纠纷在都市人眼中看来根本就不起眼的鸡毛蒜皮之事,很难想象会上法院打官司,引发诉讼,但是在我国广大山区,这些标的物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因为那些个咸菜坛子、猪仔等都是他们生存、生活的必须品,离开这些必须品他们的生活便没有保障、着落。难道法院可以以诉讼标的小而将他们拒之于法院大门之外,不予受理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显然要求我们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不能这样做。那好,法院把案子受理下来,几经折腾,法官们拉着马,背上国徽,准备好相关“道具”,一路跋山涉水,番山越岭,好不容易才来到纠纷发生地(目的地)。法官们把马拴好,在当事人的家门口找块空地,架起国徽,搬了几张桌椅于是就开庭了,这种场景让我们看到什么,是不是觉得法律、法官在此情此景下缺少了几分严肃与权威。不然,待法官依照法律制作的判决书或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手中,结果双方都不服,不理解法官为何这般判案,难道是真的因为场地和“设备”的原因吗?
        既然山里人情愿把纠纷交由法官来裁决,现在裁判出来了,什么原因导致双方都不服呢?法官的确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裁判的啊,不管是从程序还是实体上都没有违反现行法律之规定。这也是大学刚刚毕业的年轻法官马洛的百思不得其解的困惑,经过有丰富办案经验老冯和老杨的娓娓到来,原来是法院依据国家法作出的判决与当地的风俗习惯(民间法)存在诸多冲突,国家法在山寨(民间)产生了水土不服,山里人存在固有的风俗习惯、村规民约,平时发生的邻里纠纷多半是通过民间法来解决。普法活动给边缘地区也带来新的规则,村民也想体验一把国家法的快感,于是把纠纷交给法院来评判,让法律来定纷止争。最后,法院适用国家法对双方纠纷作出判决,最终导致双方都不能理解和接受。在乡土社会里,村民习惯用村规民约来解决纠纷。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就出现了,民间法到底效力如何?随着国家法的普及,没有正式法律效力的民间法到底有没有其存在的必要?在我国广大落后边缘地区如何解决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冲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而又长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