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所律师的业务水平,本所决定自今年5月份起恢复定期学习例会制度。学习将采取邀请资深专业人土授课与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学习时间原则上定于当月月底最后一个周五下午(或下月月初第一个周五下午),具体时间以当期通知为准。
本期学习时间定于2011年6月3日下午3点至5点。届时将邀请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资深法官江龙浔主讲“劳动争议纠纷与执行案件疑难问题”。
请各位律师作好准备,按时参加。
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