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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源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债权申报通知书

作者: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0年 06月 08日 来源:原创

     

    20191220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04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九江源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作为九江源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在2020531日前,须到管理人处向管理人现场申报债权,对债权性质、数额和财产担保等情况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2债权申报表;3申报的债权的文件和证据(: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利息的计算方式等书面材料);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表》中明确确认申报人的联系地址、电话、邮箱、联系人等。5、其他事项:债权人须仔细阅读管理人所附《债权申报指引》和其他文件及下载表格,严格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管理人将按申报人填写的情况以邮寄或短信、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注意查收。  

    特此通知。

    九江源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00年四月七日

     

    附:1、申报地点:管理人办公室【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九瑞大道232九江源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院子”大门旁;邮编:332000

    2、申报时间:202047日至2020531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周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例会)

    3、管理人联系电话:138 0702 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