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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38天!我所成功办结一起破产案件

作者:董海阳 发布时间:2022年 10月 16日 来源:原创

          近日,我所破产清算团队积极探索“执转破”案件办理新思路,通过细致的工作,仅用时38天就办结一起破产案件,高效的办理过程获得了债权人、债务人的好评,也得到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

          2022年8月12日,彭泽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彭泽县鑫元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元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我所承担本案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我所破产清算团队组织精干小组进驻债务人企业展开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经查,鑫元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成立后经营情况一直比较正常;近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企业资金无法正常周转,涉诉后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移送破产清算。

          作为管理人,我所主动与鑫元公司债权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广大债权人对于本案的意见。经过几番交流,管理人注意到许多债权人还是希望给予鑫元公司一定的经营期限,使其通过经营逐步清偿债务。管理人立即将该情况向承办法官汇报,并组织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最终成功达成破产和解协议。2022年9月20日,彭泽县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和解协议有效,终结本案破产程序。

    仅用38天!我所成功办结一起破产案件

          该案是一起“执转破”案件,通常此类案件都是以无产可破为由终结程序。我所破产清算团队打破惯性思维,通过多次与债权人、债务人耐心细致的交流,成功促成双方在“执转破”程序中达成破产和解,积极发挥了管理人作用,充分彰显运用破产法拯救功能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