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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制度改革坚实推进

作者:法制网——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 02月 21日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从进行法律援助到参与调解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律师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律师行业得以快速健康发展,律师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扮演了越来越多的角色,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辱律师基本定位

      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年轻”律所。建所5年多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7件,占该所立案总数的38%。其中,自行开展的援助案件达281件。

      据记者了解,佳镜所长期关注社会困难群众,不仅设立了全省首家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站、太原市工会下岗失业职工维权服务站,还长期担任省残联法律顾问,义务为残联及其服务的残疾人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一家律师事务所为何如此关注公益事业?佳镜所主任郝建华说:“因为我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是2008年,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律师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对我国律师的基本定位。而在此之前修订通过的律师法,则规定了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和丰富了我国律师的职责使命。

      “在此指导思想下,近年来,特别是司法部印发《关于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引导广大律师自觉坚持‘三个至上’,做到‘三拥护’、‘三维护’,保证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正确的发展方向。”司法部司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根本,切实增强了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各地律师不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神圣称号,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孔德勤介绍说,陕西律师主动服务人大和政协工作,1098名优秀律师分别为525名省人大代表和573名省政协委员一对一免费担任法律顾问,一年多来,为代表和委员们起草“两会”议案、建议和提案提供咨询服务700多件。陕西还成立了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1400多名律师全面介入200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为建设单位提供了10万多件次各类法律服务,有力地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党建全面带动队建

      “近年来,山东省律师队伍进入了一个数量加速增长、素质明显提升的时期,律师办理业务总量一直稳居全国前三位,民众对律师的投诉年均递减10%以上。”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齐延安2月16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感叹道,山东律师取得的成绩,党建工作功不可没。

      据齐延安介绍,山东省司法厅一直高度重视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厅党委明确提出“支部建在所上”,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律师所建立健全党组织后,又提出了“从党建入手,凝聚队伍、改善管理、端正行风、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目前,山东省律师行业已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有8家律师所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山东省基层党建示范点”,占全省新社会组织示范点的44%。

      “党建工作全面带动了队建工作,广大律师更加关注法治、关注民生、关注公益,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齐延安举例说,201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在律师党员的示范作用下,全省12名律师报名参加,其中选拔了7名律师,是全国选派律师最多的省份之一。

      山东省律师党建工作只是全国律师党建工作的一个缩影。

      司法部司改办负责人说,近年来,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2009年6月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截至2010年9月底,全国律师党员已达5.3万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通过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逐步健全了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直接领导(指导)、基层党组织建在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齐抓共管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格局。”该负责人说,通过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全面加强了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健全了律师党员的培养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了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增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建设了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

      执业行为更加规范

      在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过程中,一批法律制度相继出台,确保了律师执业更加规范,执业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据介绍,2007年修订通过的律师法,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准入与退出、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各个环节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规范,加强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日常执业活动的监督。同时,司法部逐步完善了与律师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制定出台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等规章制度,以此加强律师执业申请的审核工作,切实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从源头上确保为律师队伍输送合格人才。

      2010年,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分别出台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出台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细化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和判别标准,规范了处罚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奖惩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律师服务收费行为。

      “通过修订律师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依法受到保障、人身权利不受侵犯,进一步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司法部司改办负责人强调说。

      不断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除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努力外,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机关也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积极支持。

      “公安机关严格遵照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凡是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会立即安排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公安部司改办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公安机关为了保障律师会见,主动做了大量工作,如看守所拆除会见室隔离玻璃,增加律师会见室数量等,得到了律师的广泛好评。

      本报北京2月17日讯

    更多新型律师业务有待开拓

      专家点评

      迟夙生(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2007年修订通过的律师法,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律师法中“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定位,为律师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亲历了31年律师队伍的发展进程,亲身经历了律师发展之路上遇到的种种矛盾与冲突,而律师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依法受到保障、人身权利不受侵犯,进一步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同时,一系列相关法律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也不断完善和保障了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的合法权利。

      随着律师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法治建设的深入人心和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律师法律服务的领域持续拓展,今后还会有更多新的业务等待我们开拓,更重的担子需要我们来挑。

      本报记者周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