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北京2月28日讯 记者张媛 3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始施行,我国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有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水利部统计,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92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亟待治理的面积近200万平方公里,每年水土流失给我国带来的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2.25%左右。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广、危害重、治理难,严重威胁着我国的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和饮水安全。
1991年6月29日,水土保持法经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实施近二十年来,该法对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需要通过修订法律加以解决。
2010年1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
据介绍,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从加强统筹规划、强化预防治理、完善补偿制度等方面细化了法律规定,对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