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的标志性一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国和全省工作大局,加强地方立法,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全年共审议或批准通过了13件法规,同时,一揽子修改和废止了一批带有“硬伤”的地方法规。
【地方立法】关键词:民生
如果要找一个词来概括和总结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也许没有比“民生”一词更为贴切的了。
翻看2010年以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或批准的十余项地方性法规,就能看出一二,如《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消防条例》以及《南昌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
“每一部地方法规的制定,都是按照改善民生的要求,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达恒说。
2009年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第一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立法项目,将原计划制定五河源头和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调整为制定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力求使法规更加贴近实际,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任何一部地方法规的出台,都可能存在各方利益的博弈和冲突。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蒋如铭介绍说,为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江西坚持将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去年在网上公布了6件法规草案。
“与此同时,我们充分重视审议意见,对审议中意见分歧较大的法规草案,不急于提请表决。”蒋如铭说,比如在制定森林公园条例时,针对焦点问题,就反复论证研究、沟通协调,经常委会会议3次审议后才提请表决通过。
【清理法规】关键词:一揽子
2010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区分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决议进行了全面清理。
蒋如铭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废止8件法规、宣布1件法规性决定失效、一揽子修改64件法规和1件法规性决定,将24件存在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法规列入立法计划进行统筹修改。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曾先后开展过6次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相比之下,本次清理工作量大面广,比前几次法规清理综合性更强,要求更高。”据蒋如铭介绍,一些地方法规内容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也就是“硬伤”,此次采取“包裹立法”、一揽子清理修改的方式,目的在于提高立法效率,减低立法成本。
“与时俱进、及时清理地方性法规,是保持地方立法权威性、适应性和生命力的重要手段。”蒋如铭表示,今后江西立法工作将坚持“立、改、废”并重,并建立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法规清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执法监督】关键词:问效
“常委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各项职权,切实推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是今年2月召开的江西省人代会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的一段话。
据了解,在过去的一年中,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0年全省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并重点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渡改桥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设等方面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同时,紧紧抓住事关长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点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跟踪监督。目前,江西已连续16年组织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连续3年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监督等。
“通过反复抓、抓反复,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一些突出问题的解决。”蒋如铭介绍说,去年以来,江西积极探索增强监督实效的途径和方法,比如统筹力量开展专题调研,将执法检查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相结合,加强跟踪监督等等,所有的这些,最后的落脚点都体现在“问效”上。
【今年亮点】关键词:听证
根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2011年,该省将完成15件法规案的审议工作,其中制定法规6件、修改法规6件、批准法规3件。
蒋如铭介绍说,一是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二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清理分类处理安排,修改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等5件法规;针对实施渔业法办法废止后江西省渔业管理实际需要,制定渔业条例。三是制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村委会选举办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四是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五是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改防震减灾条例。
据了解,江西今年将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同时,健全立法评估机制,尝试将立法评估工作同执法检查结合,把评估结果作为修改法规的重要参考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今年还将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和完善立法听证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适时开展立法听证,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实现立法听证常态化。“2011年首先计划对物业小区管理条例修订案组织立法听证。”蒋如铭说。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