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究竟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睿智,专业,积极上进。2010年,来自上海律师协会的一组数字:全市律师事务所1071家,执业律师增长到12432人,创收达58亿元。3年来,上海市律协第八届理事会对内建立自律管理模式,对外加强各方交流,真正实现了自家人办好自家事,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群像。用会长刘正东的话来说,勤勤恳恳为律师服务,踏踏实实为律师办事。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关怀,更需要创新。
“律师之家”遍布上海
上海复兴中路301号,中国首家律师史料陈列馆----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老一辈著名律师沈钧儒、史良的雕像在陈列馆受后辈瞻仰。
上海律师公会是中国近代影响最大的律师同业组织,1929年10月至1949年在上海贝勒路572号大楼办公,后来逐渐“湮没”在城区变化和历史变迁中。 2009年起,经过近千卷史料查阅、多次专家论证会和数次走访调查后,上海卢湾区司法局确定复兴中路301号大楼即是上海律师公会旧址。目前,该旧址已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之上建立的陈列馆今后将成为中国律师文化的研究中心和资料中心。
这项工作背后,是市律协的下设机构――卢湾区律工委在卢湾区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投入的结果。2008年,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根据新《律师法》精神,在全市18个区县探索成立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并从协会会费中专项拨款,为区县律工委的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三年来,各区县律工委的成绩有目共睹,浦东连续两年召开“陆家嘴法律论坛”;长宁律工委组织本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化解信访矛盾;徐汇区设立了“律师之家”,拥有了固定的办公场所……
在 “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件、“11・15”特大火灾发生后,闵行与静安律工委第一时间组织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积极搭建律师间相互交流、律师与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之间联系沟通的平台……通过三年的努力,“区县律工委”发挥了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创新驱动,使全体律师可以有更多渠道参加律协活动,感受律协服务,增强了行业凝聚力。
落实律师养老保障
人们常常觉得律师收入高,其实律师界的“二八”现象也很明显,80%的律师的收入并没有很高,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退休金收入长期以来也处于比较低的状态。这和律师在年轻时提供的社会贡献不甚匹配,如何提高律师的养老金,让律师不为老了以后发愁,从而能专心法律服务工作呢?
2009年,为顺应广大律师的要求,市律协在会费方面,将个人会员会费收取标准从每人2000元一年下调为每人1500元一年。在医疗救助金制度上,将参加费用从每人每年700元降低为600元,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90%,住院补贴从每天40元提高到每天50元。市律协获悉一位年轻律师不幸患上尿毒症之后,5万元大病补助金立即送到他的手上。在过去的三年,很多律师通过这些不断优化的福利方案,成为实际收益者。
2010年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方案》,借鉴律师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实现了会费结余保值增值,提升了律师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以行业互助的形式减轻了广大律师退休养老的后顾之忧。这在全国行业协会中尚属首次。
面对2009年大学生就业难的社会问题,市律协推出了由 “就业有补贴、见习抵实习、工作加培训”三方面内容构成的 “蓄才计划”和 “促进行动”,经律师代表大会同意拨款240万元向175家律所招聘的368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发放了就业补贴。“多亏了这份大学生实习补贴,不仅让我的生活有了着落,而且还留在律师事务所,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一位刚刚拿到律师执业证的新律师在市律协申领到实习补贴后如是说。
送律师到500强企业锻炼
据去年律协组织的 《青年律师生存状态调查项目》中数据显示,上海律师群体中40岁以下的律师占到60%左右,这是律师队伍的生力军,但其中不少律师在最初的5年时间里,常常遭遇执业瓶颈。上海一位在专业领域享有声誉的青年律师骨干在成名后做讲座时,曾讲到自己在刚当律师时的困境和窘迫,在最初没有案源的情况下,收入很低,困窘时,连牙疼都没钱去看病。
如何带领这样一支的生力军成长得更快更好呢?市律协作为律师娘家人,成立了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三年来形成了“青年律师联业会”、“青年律师专业化建设信息库”、“青年律师沙龙”、“青年律师合伙人管理交流论坛”四大活动平台,帮助青年律师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开拓法律服务市场的能力。不但如此,市律协还主动联系国外的律师协会,开展交流互访,并组织推荐本市优秀青年律师走出国门,到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国际500百强企业进行实习锻炼。在刚结束的上海市优秀律师评选、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评选、上海市优秀女律师评选中,一批中青年律师成为此中佼佼者。
3年来,律师执业方面的权利屡受侵害。对此,市律师协会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提出维权要求,并在第一时间上门慰问受害律师,进行心理抚慰,送上律师协会的关怀和温暖。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律师执业权利,律协还坚持与法院、检察院间 “组织上多交流”。三年来,律协与市检察院、市高院及一中院、二中院建立了高层定期互访、听取意见的双向交流工作机制,“组织上多交流,私下里慎交往”,规范了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关系,有力地改善了律师在诉讼中的执业环境。
2009年正值上海律师协会恢复30周年之际,上海律师协会组织了系列活动,展现30年来上海律师行业的发展,向外界传达出积极向上,秉法执言的公众形象。这是市律师协会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当好律师的娘家人,让律师更放心地投入到专业服务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