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进社区”律师群体
2006年6月,新法制报与江西省律师协会策划组织“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5年来,“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品牌效应逐步显现,不仅赢得了百姓的赞赏,还受到官方的高度认可。
2008年,“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获全国普法办充分肯定。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公益律师”在八一广场接受了省领导授旗,被委以普法重任。《公益律师进社区》新闻栏目也先后荣获江西报刊新闻奖、江西新闻奖名专栏。
在构建法治江西、和谐江西的进程中,他们是一面普法旗帜,踊跃投身于新法制报与省律协主办的“公益律师进社区”等公益事业。他们把律师的个人追求融入到江西崛起的洪流中,把强烈的追求公平公正之志转化为回报社会的公益实际行动。
5年来,“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已开展206期,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参加活动的公益律师超过800多人次,通过现场、热线和网络等途径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达百万人次。宣传普及了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与社区群众密切关联的60多部法律法规。
5年来,公益律师默默坚守,将“法律种子”撒遍赣鄱大地,不断提升着百姓的法制观念。
普法宣传:播撒“法律种子”,倡导法制观念
11月5日上午,南昌市民范先生坐着轮椅,守候在青山湖区京东嘉苑社区休闲广场,这里正在举行一场“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
“我们需要有人指点迷津,而这时公益律师来了,就像及时雨。”
“公益律师进社区”这场“及时雨”发端于“五五”普法开启之年。
2006年6月,正是基于百姓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新法制报与省律师协会联手策划了一个大型公益平台:每周组织律师走进社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援助。
活动一推出,立即得到全省公益律师的热烈响应,他们秉承“传播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群诉群访、构建和谐江西”的活动宗旨,热情参与倾力服务。
肖卓孝,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3月加入到“公益律师”群体中的。两年来,只要有空,他都会参加“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几十场吧,具体多少场我也记不清楚了。”肖卓孝告诉记者,公益律师进社区’这个平台,实现了我一直以来的公益梦想。”
5年来,“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已开展206期,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参加活动的公益律师超过800人次,宣传普及了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与社区群众密切关联的60多部法律法规,通过现场、热线和网络等途径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达百万人次。
5年来,公益律师默默坚守,将“法律种子”撒遍赣鄱大地,不断提升着百姓的法制观念。他们被百姓誉为“贴心的法律顾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赞许。
公益诉讼:破惯例树新规,推动法制建设
关注公众利益始终是公益律师锁定的目标,他们积极拓展服务内容,成功策划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法治意义的公益诉讼。例如“上饶女子被冒名顶替案”、“丰田凯美瑞安全气囊公益诉讼”以及“酒店结算规则第一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阳,江西策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一位热心于公众权益的公益律师。2007年,他因一场公益诉讼引来各界热议。
“酒店12点退房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但法院认为被告已对此履行了事先明示义务,应受法律保护。”作为“酒店结算潜规则第一案”的原告代理人,刘阳回忆起2008年代理此案的目的:“这场官司的最终目标不是胜诉,而是告诉消费者,行规不是法规,惯例也不是铁律。”
酒店结算规则第一案虽以房客败诉收场,但最终使得行规有所松动。2008年7月份,北京、上海、天津的酒店业全面试运营将酒店退房时间延至下午2点。
“这个案子所影响的并非某一个消费者,而是事关公众利益,事实也证明这个‘小案子’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对于法制建设是有推动作用的。”刘阳对此颇感欣慰。
法律援助:心系百姓民生,帮助困难群众
5年来,“公益律师”始终以民生为己任,在现场咨询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媒体的讨薪热线、“3?15”维权月等活动,为百姓提供法律援助,将新闻监督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将“公益律师”服务深入至百姓日常生活中。
王惠是参加进社区活动最多的“公益律师”之一。作为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的专职律师,她不仅热心于公益普法,还承接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其中多数援助对象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据了解,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每年要处理150余件案子。
如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中,江西省余干县17名农民工不幸遇难,王惠主动受理了遇难者亲属请求赔偿的案件,通过其法律援助行动,共为遇难农民工亲属索赔280万元,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大局,及时平息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如春风化雨,“公益律师”这个光荣的群体正悄然改变着一些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