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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网上被骂起诉发帖人获赔偿

作者:李少华 发布时间:2011年 11月 24日 来源:湖南工人报

    <br>  法庭上,他本是与人展开唇枪舌战,为自己的当事人维护正当权益的律师。但这一次,在熟悉的法庭上,他却站到了原告席上,为自己的权益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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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罗万里是衡阳颇有名气的律师,同时,他还是衡阳某高校文法学院一位副教授。在衡阳,他与其他两名罗姓律师并称“衡阳三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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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这次,让罗万里站在原告席上的是他在2008年代理的一起拆迁补偿案件,在代理过程中,他与被代理人因解除代理合同未能协商一致而产生纠纷。被代理人多次在网上发帖说他是“恶棍、流氓、无赖”,罗万里一怒之下将对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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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近日,该案在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对方向罗万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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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风险代理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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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事情还得从2008年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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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当年1月,衡阳人何某、张某夫妇在当地的一栋老房子被强制拆迁了,有关方面给付补偿费100万元。夫妻二人认为补偿费太低没有同意,便多方申诉维权,但一直没有结果。当年4月,何某、张某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了律师罗万里代理他们的诉求,双方还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事先不收代理费,待达到预期目的后再按照约定收代理费)。<table align="left" border=0 cellPadding=3><tr><td><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codebase="http://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5,0,0,0" width="300" height="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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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在代理过程中,罗万里积极奔走,为被代理人主张权益。何、张一家人也通过不同途径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积极维权。到了2009年6月,蒸湘区政府发文请求市政府增拨资金186万余元专门用于何家购买门面补偿,事情至此已经有了很大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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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就在有关部门下达增拨资金的批文后,何某、张某认为事情出现转机是自己家人努力的结果,律师在其中没有起作用,便以罗万里代理期限太长为由,要求解除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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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协商不成发帖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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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看到事情已经有了得到解决的曙光,而作为风险代理本来就是要达到预期目的才能拿到代理费,如果此时终止合同,这就意味着律师得不到这笔代理费。罗万里自然没有同意,双方协商多次也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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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在事情没能协商解决之后,何某、张某夫妇分别用办公室和家中的电脑在网上发帖,称罗万里“收钱不办事,是流氓律师、流氓院长(罗万里担任衡阳某高校文法学院副院长)”,说罗万里是“恶棍、流氓和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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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罗万里知道后,也在网上进行了积极回应,并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对方告上了法庭。2011年10月26日,该案在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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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值得一提的是,为罗万里担任辩护的律师是“衡阳三罗”之一的罗秋林,而本是衡阳某单位法制科科长的何某,自己担任了本案的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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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法院判决,罚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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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称原告收钱不办事,与事实不符,且文章其他内容有损原告形象,给原告造成负面影响,降低了社会公众对原告的评价,故认定被告利用网络侵害了罗万里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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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蒸湘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何某、张某在湖南衡阳红网、计划生育博客、天涯社区论坛上公开发表文章向原告罗万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被告何某、张某赔偿原告罗万里公证费、差旅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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