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11月26-27日,“2011中国公司法务年会暨中国公司法务三十人论坛启动仪式”在北京召开。与会者认为年会和论坛会聚全国各行业的企业法务领导者,就目前公司法务领域热点问题进行高水平、深层次、多视角的讨论,为推动公司法务职业群体的成长,促进公司法务行业与相关政府部门、律师界以及传媒界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提供平台意义重大。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周院生,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张华,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李群主持。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周院生致辞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周院生在致辞中表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公司法务工作在运营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法务一要更多地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防范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二要更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三要更多参与企业“走出去”的战略实施,为对外经贸合作提供法律保证。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司法部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了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目前已经有27个省开展了试点,公司律师达到1600多人。公司律师、社会律师和企业法务人员都是公司法务工作的重要力量,共同具有神圣的使命,希望他们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张华致辞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张华在致辞中表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格局的深远影响仍在继续,中国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实践证明,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是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企业重要的软实力。但我国企业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在法律风险防范的能力和水平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努力缩小这一差距是企业法律人重要的使命和责任。
他说,一是要大力提高企业法制工作的层次,深入挖掘和满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需求,促进企业法律工作与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和国际化经营等重要战略的有效融合。二是要加强企业之间法制工作的交流、沟通和协作,促进企业法制工作水平的共同提升。三是要争取政府、社会组织、学界、媒体等社会各个方面对企业法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次年会和论坛是促进交流和学习的重要平台,为公司法务工作水平的提升发挥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
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致辞
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李群主持
本次年会由《法人》杂志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担任特别支持机构,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上海交通大学企业法务研究中心担任学术支持单位。
【摄影 张春山】
本次论坛上,中国企业如何应对“走出去”的法律风险成了与会嘉宾探讨的热点。不少与会人士表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远远大于国内风险,“走出去”一定要把法务和会计研究透。
跟踪监控海外投资风险点
从1978年就开始“走出去”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目前每年的合同额是1979年的380倍,营业额是1981年的113倍。
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秦玉秀表示,企业“走出去”之后风险比国内大很多,陌生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环境,对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建筑30年的海外经营没有大起大落,也没有出现重大亏损,主要原因是中国建筑始终坚持全球化视野和本土化经营,融入本地,尊重规则。
“海外经营很大程度是规则的较量,走出去不仅仅是市场走出去,而是资源保障体系、管理模式特别是风险管理的控制机制要走出去。”她说。
根据“走出去”所处的阶段不同,中国建筑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对新进入国家和地区,公司坚持在之前一定要首先做好尽职调查,做好风险的论证和评估,对于风险较大的或者项目金额大、合同关系复杂的一些新兴市场,则直接派出法律顾问进入到项目。对于一些比较成熟的海外市场,中国建筑直接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建立起总部、驻外机构和项目三级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秦玉秀说,在这个体系下,中国建筑逐步建立了包括法律尽职调查、法律环境动态跟踪、项目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案件管理和本地的司法资源业务管理体系和机制,形成了对海外经营从前期的跟踪、投标、签约到最后争议解决的全过程风险防控机制。
中国海运总法律顾问沈满堂认为,“企业法务简单来讲就是从事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服务和监督的管理。除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外,企业法务工作必须要在管理上切入,融入国际化经营。”
出口管制和海外机构面临风险
中兴通讯法务总监郭建军表示,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首先是安全审查,比如美国和印度。因为印度政府对中国通讯行业进行了安全调查,去年中国的通讯厂商没有接到一个单子。其次是贸易保护,对于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一定要重视,一定要在初裁的时候拿到好结果,实在不行终裁也一定要拿到好结果,否则市场就丢掉了。
从国别风险看,主要面临的是出口管制风险。比如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元器件不能再卖到伊朗等国家,为了规避风险,就需要申请许可证。再如在南非,外国公司投资本地人必须占有一定的股份,其中的法律风险处理不好后遗症会很多。常设机构在海外也面临很大的风险。
郭建军说,比如代表处以总部的名义签约,很可能导致双重征税。所以中国企业走出去特别要注意,会计和法务一定要研究透,特别是签约的时候如果研究不好,以后要改合同,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根据中兴分析,80%的风险产生于合同,因此中兴还用两年时间开发了将近两百个合同模板,包括中英文、中法文、中俄文、中德文等,每个国家的运营商都有自己的文本。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应对国际上严峻的反垄断形势,则由法律部成立了应对反垄断法案工作小组,对公司相关业务单位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各国反垄断法专项培训。
此外,公司还针对不同项目制定了72种标准格式化合同,并开发设计了新合同管理系统,将合同法律管理的内容嵌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部流程,改变传统点状合同审核模式,实现了对重大合同立项、订立、修改和履行的全程闭环监督,创新了合同管理模式。
论坛简介:
中国公司法务30人论坛(以下简称“论坛”)是由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倡议组织、中国公司法律实务界的有识人士于2011年11月在北京发起成立的研究群体。论坛聚集了来自知名国内企业及在华跨国公司、享有一定社会声誉、致力于推动中国公司法务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批资深公司法务官。
论坛宗旨:以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为借鉴,整合中国公司从业人员资源,加强公司法务管理者之间的沟通交流,经验共享与业务合作,维护公司法务从业人员的共同利益,推动公司工作在企业内部的战略地位提升,带动公司法务职业群体的成长成熟,向有关立法部门建言献策,最终促进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论坛定位:论坛关注国内关于公司法务方面的重点热点问题,不做单纯的学术讨论,把不同企业关于公司法务方面的实践经验及前沿思考集合起来,加强公司法务职业群体的内部交流以及与学术界、律师界和媒体的沟通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