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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1年 12月 15日 来源:羊城晚报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2月1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迅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明年经济发展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胜俊指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在全党全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今年的经济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于统一全党认识,凝聚全国力量,继续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王胜俊强调, 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加强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在依法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物价、规范经济秩序等方面,及时出台司法政策和指导性文件,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要密切关注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依法统筹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更加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密切关注各种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问题,加强对涉诉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和司法建议,为党委、人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有效防范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市场秩序以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打拐等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依法、宽严有据、宽严有度,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要坚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加大民商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和解力度,切实做好判后答疑、辨法析理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矛盾排查和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要坚持结合审判工作参与综合治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特殊人群、虚拟社会管理,依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努力提高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进展。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扎实推进既定的改革任务,加强对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反馈,确保圆满完成本轮司法改革任务。要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继续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在帮助基层解决经费保障、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人民法院工作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