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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途纯律师:不会只要1元国家赔偿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2年 02月 21日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历经15个月牢狱洗礼的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最终等到了无罪的“正名”,却再也无法实现重整太子奶的夙愿———这家他一手创办的企业如今已与他毫不相干。

      身陷囹圄终得脱,城头已换大王旗。

      历经15个月牢狱洗礼的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最终等到了无罪的“正名”,却再也无法实现重整太子奶的夙愿———这家他一手创办的企业如今已与他毫不相干。

      2月15日,李途纯的代理律师翟玉华接受了《中国企业报》记者的采访。翟玉华称,李途纯案虽过程不堪回首但结论光明。不管是企业还是企业家,之后肯定会提起相应的救济措施,“受到侵害之后不会置之不理”。

    “无罪”代价:李途纯净身出户

      拘禁15个月再加4个月取保候审,李途纯在被采取强制措施588天之后的1月20日等来了不起诉决定书。

      虽然得到了“无罪”的结论,但李途纯现在已经跟太子奶没有任何关系,太子奶在被破产之后也更换了股东,变成了三元和新华联。李途纯没有任何形式的股份。这个曾经的太子奶创立者现在已经是净身出户。

      对此,翟玉华表示:“李途纯受到的伤害是双重的。”

      翟玉华说,从企业层面讲,太子奶是李途纯辛辛苦苦白手起家创办的,现在一下就回到了原点,他的合法权益被剥夺了。

      从企业家层面讲,李途纯的人身自由和健康都受到了很大损失:“戴着一顶有罪的帽子被关押10多个月。身体上的摧残和心理上的压力都很大,并且这些伤害很难补偿。并且李途纯的家庭也受到重大影响,他的亲舅舅因为不堪压力而自杀。”

      而对于损失的具体数额,翟玉华表示,在企业没有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李途纯被剥夺了太子奶股权,其具体损失数额很难估算。“但对于一个被剥夺了60%以上大型企业股权的股东来说,损失一定非常巨大。”

      翟玉华认为,李途纯的合法权益在没有经过他的许可,并且没有本人参与的情况下被强制剥夺,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侵权行为。

      翟玉华同时表示,太子奶的破产重组在程序上有很大问题。

      “破产不是这样个破法,李途纯作为股东出资人在整个太子奶的破产重组过程中连发言的机会都没有。”翟玉华说。

      翟玉华解释说,李途纯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他的委托代理人在破产过程中也没有发言机会;虽然李途纯向负责太子奶破产的法院提交了其代理人的相关申请和手续,但法院并没有认可代理人身份,整个破产过程中也没有通知该代理人参与。“完全剥夺了李途纯在太子奶破产过程中程序以及实体上的决定权,对其财产生吞活剥。”

    维权打算:揭露幕后推手

      对于坊间流传的李途纯“只要1元钱国家赔偿”的说法,翟玉华表示了否定。

      翟玉华说:“国家赔偿是李途纯应得的,但国家赔偿要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而标准中没有‘1元钱’一项。如果想回报社会,可以在领取国家赔偿之后将其捐掉,去赞助贫困学生等很多种方式。我们不会做‘1元钱’这种象征性的事情。”

      对于在权益被侵害之后会采取何种措施,翟玉华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要求赔偿。但“究竟会通过什么样的形式做,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向谁要求赔偿都还在考虑之中,没有最终确定。我们会在李途纯身体恢复到一定程度后根据材料研究。”

      “现在的这个结果是谁造成的?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之后一定要给我们个说法。凡事有因有果,谁家的孩子最终谁还要抱回去。”翟玉华说。

      太子奶在破产过程中问题频出的幕后推手究竟是谁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翟玉华说,李途纯本人以及太子奶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大力的支持。但2007年改制加上2008年金融风暴的影响,特别是在太子奶的破产过程中,政府为了管理太子奶而成立的高科奶业已经超越了其所应该负责的范畴,管了应由企业自主完成的事情。按照国家经济改革的思路是国退民进,但太子奶的破产在相关政府的干预下变成了“国不退民不进”,而且到最后民企完全消失。

      “虽然是以债权人的名义启动破产程序,但是其推手不是太子奶的债权人,而是高科奶业。高科奶业的行为不但越位,而且侵权了。所以说太子奶破产事件的前前后后和现在的结果是高科奶业没有执行政府的意图、政府服务不到位等一系列原因综合造成的,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某一种原因。”翟玉华说。

      翟玉华说,李途纯被还清白,除了李途纯案本身就是个冤假错案外,也是中央及湖南省委、省政府、省检查院领导事实求实,以法治理湖南的一次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