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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律师:两岸婚姻“门当户对”更长久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2年 02月 21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陆执业台湾律师:两岸婚姻“门当户对”更长久 盼两岸业者多交流

      在大陆执业的台湾律师邱冠魁20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岸婚姻“门当户对”会更长久,期待与大陆律师多交流。

      邱冠魁来自台湾桃园县,现在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工作,是福建省第一位获得大陆律师执照的台湾居民。4年来,从一位普通的“台湾阿伯”,到厦门家喻户晓的涉台婚姻案件律师,邱冠魁有着不寻常的经历。

      1976年大学毕业后,邱冠魁在台湾的民营企业工作了32年。作为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生,他一直为未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遗憾。

      2008年,年过五旬的他打算参加台湾的“律考”,但此时台湾有超过15000人的律师,“已经饱和”。“新入行的律师竞争力弱,有的法律本科生毕业时连实习的地方都找不到。”

      同年4月,大陆司法部宣布允许台湾居民报考国家司法考试。邱冠魁认为,如果他能通过这项考试并获得执业资格,就可以和其他到大陆执业的台湾律师站在同一起跑线。

      邱冠魁果断“登陆”报考。然而,面对号称“中国第一难考”的司考,他发现30多年前在台湾学的知识难以应试,于是选择了大陆某大学的培训班。

      当时,200多人的培训班只有3位台胞,他年龄最大。有学员好奇地问他,为何不在家抱孙子,却来参加这项很多人“屡考屡不过的考试”。老师也喜欢提问这位来自台湾法律名校的“大伯”,因之前所学的法律和大陆有差异,他常因答不了而尴尬。

      经过一个月的“鸭子听雷”后,他选择回宿舍自学。两个月内,他把大陆司法部指定的三大本参考书翻阅了3遍。结果,原计划花三年时间通过司考的他,成为2008年首批通过大陆司考的37名台湾居民之一。

      2009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邱冠魁开始在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他获得福建省司法厅颁发的第一本台湾居民律师执业证,正式成为大陆执业律师,开始受理两岸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他受理的案件中,以大陆女子嫁台湾男子居多,“通常情况下,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在年龄、经济上有明显差异,且男方身体条件常不太好。”

      邱冠魁认为,两岸婚姻“门当户对”会更稳定。现在有些陆女通过媒人介绍嫁给台男,还存在着“先结婚后恋爱”的情形。由于生活存在差异,部分陆女难以融入台男家庭,加之经常两地分居,因此容易产生纠纷。

      得知大陆民政部正在筹建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邱冠魁说,如果能设置相关课程,向大陆居民介绍台湾的婚姻法律法规,及当地的生活习惯、语言等,能更好地帮助大陆居民适应在台生活。

      他认为,“闽南话是联结两岸人民的纽带。书同文,话同语”,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成立后,“若能教授非闽南地区的大陆配偶闽南语,会有助于其融入台湾家庭。”在厦门工作时,他通常用闽南语和同事交流。

      “这里的环境挺好,我的家人也过来了。”邱冠魁有两个儿子,分别从台湾辅仁大学法学系和东海大学法学院毕业,女儿现在就读于苏州大学法学院。“希望他们都能参加大陆的司考,将来和我并肩作战。”他笑称,“现在我们家人交流,就是两岸司法事务的交流。”

      “我也期待能多和这里的律师交流,如果大陆能邀请更多的台湾律师参加研讨会,对双方的业务发展都有帮助。”邱冠魁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