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少女毁容续:伤情鉴定拖5月律师称早已符合条件
2月25日,一篇《“官二代”求爱不成火烧花季少女女孩惨遭毁容》的网帖备受网友关注。网帖称,2011年9月17日,中学生陶汝坤因求爱未遂将同校女生周岩烧成重伤。网友在表示对受害女生的同情之余,也纷纷质疑影响立案的伤情鉴定为何久拖不决?2月26日,微博联播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受害女生的代理律师李智贤。李律师称,周岩已于去年12月出院,病情基本稳定,符合做伤情鉴定的条件。
受害人的伤情鉴定被认为是此案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前提。“一般这种案子不会拖这么长的时间”,北京一位专业处理刑事案件的张律师说,“因为本案中的人证物证均很明显:受害人周岩及其小姨、现场的油瓶等。但最关键的证据还是被害人的伤情鉴定。”
从法律角度讲,警方何时出具伤情鉴定书并没有时间限制。警方可以根据受害者的病情来决定什么时候由法医做出鉴定。微博联播记者就此咨询了一位地方法院工作人员。他说,“只要受害者病情基本稳定,都是可以做的”。
对此,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向微博联播记者介绍,周岩2011年12月已经出院,医生同意其回家采取保守治疗。“病情要是不算基本稳定,医院也不允许她出院的”,李律师说,今年2月中旬法医对其伤情又做过检查,“因为没有做植皮手术,警方、法医均认为其病情不稳定,不符合做鉴定的条件”。
2月24日,在媒体广泛报道此事后,有关部门完成了周岩的伤情鉴定。不过,李智贤律师也指出,“结果要等下周才能拿到。双方均无异议后才能被最终取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