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师刑事诉讼法培训班:依法履行律师刑事辩护职责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全国律师刑事诉讼法培训班今天在京开班。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培训班开幕式并讲话。
赵大程指出,完善律师刑事辩护制度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律师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对进一步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贯彻落实宪法基本原则,推动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动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信心,牢固树立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促进刑事辩护事业取得更大发展。
赵大程强调,要充分认识律师刑事辩护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律师刑事辩护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具有重要作用。律师刑事辩护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加强工作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进一步提高刑事辩护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刑事辩护工作职能作用,推动律师队伍全面履行辩护职责,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确保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原则,维护法治的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依法、规范、诚信辩护的原则,切实遵守法律,严格按照刑事实体法、程序法和律师法、律师工作规章以及行业规定履行辩护职责;规范执业行为,规范工作标准,努力实现辩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恪守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诚信于当事人、诚信于司法机关、诚信于社会,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赵大程强调,广大律师要切实增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刑事辩护工作质量。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刑事辩护工作作为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的重要舞台和重要途径;坚持正确的刑事辩护立场,既要对当事人负责,又要对法律负责。要正确处理律师与当事人、与司法机关、与公众和媒体三个关系,既要充分行使辩护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又要尊重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遵守法庭秩序,谨慎司法评论。要着力提高思想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三大素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观察社会发展大势,正确把握时代发展需求,把个人的发展同律师事业的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掌握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熟悉了解现行的刑事政策、证据制度,努力学习经济、金融、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增加知识储备,拓宽工作视野,提高执业本领;热爱律师事业、珍惜律师荣誉,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勤勉尽责、廉洁自律。要注重培养庭前准备、庭审辩论、逻辑思维和表达沟通四个能力,切实提高刑事辩护质量。
赵大程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着力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监督,积极推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通过学习,切实把广大律师的执业理念和执业行为统一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上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积极组织、深入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教育培训。各地律师协会要以此次全国律协培训班为示范,组织刑事辩护业务专项培训,对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轮训,进一步提高刑事辩护执业水平。要加快节奏,健全完善律师刑事辩护的制度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抓紧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和行业规则,进一步规范律师刑事辩护执业行为。要认真总结、注重推广律师刑事辩护的实践经验,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刑事辩护业务研究成果,为做好刑事辩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要积极协调,切实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保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表彰和宣传力度,为律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赵大程强调,当前,律师工作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切实做好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开创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据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此次培训班是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举措之一。司法部有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了培训班开幕式。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20多名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