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静波母子三人认为公安局认定他们殴打梁淑艳没有事实根据。不久后,请人书写诉状,到县法院起诉公安机关,被受理立案。事后阎静波说:“法院能受理我们的案件,我很高兴,以前谁敢告公安局呢!”
3个月内,中国一南一北两起“民告官”案的相继发生,反响极大,引发了人们对法治进步的思考和憧憬。而在当时,行政诉讼法尚未出台,并没有专门的法律为老百姓撑腰。
包郑照、阎静波不会想到,就在他们和政府对簿公堂几个月之后,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行政诉讼法,并确定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至此,“民告官”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也开启了法治的新时代。
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志权告诉记者,行政诉讼制度确立之后,中国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迅速提高。行政诉讼“民告官”与民事诉讼不同,它不单纯是一个救济法和诉讼法,更是一部监督法,是人民依据宪法赋予监督权,通过司法权对行政权的一种监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