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爸爸去哪儿》曾引发了一阵收视狂潮。在该节目第二季的广告招商会上,一家乳品公司便斥资3.12亿元购得了独家冠名权。无独有偶,另一档热播节目《我是歌手》的广告总价卖出4.505亿元,同为音乐节目的《中国好声音》第3季冠名权也拍出了2.5亿元的高价。
这些卖出“天价”冠名、广告费的无一不是当年曾引发“现象级”话题的节目,而这些超高节目给电视台带来的则是超高的收入。所以,电视台想获得高收视也在情理之中。
同时,广告商也看重高收视带来的品牌效应,有网友就《好声音》冠名费做过计算,在“该冠名品牌凉茶目前每罐市价4元左右、毛利率1元左右,这就需要卖掉2亿罐才能收回冠名费”,并且发问“值么?”但该品牌方面似乎并不这样认为,一名负责人表示“我们以合伙人和投资者的心态在冠名赞助好声音”。
“国标”出台治“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