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杭州的张华,1980年随父母移居香港,之后在福建泉州完成大学学业。其父是香港知名企业家张明法,曾在厦门、温州等地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2003年,张华出任福鼎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开发彼时福鼎最高档的楼盘——华鑫锦绣苑。此后的2007、2008年,华鑫房地产公司连续两年被评为福鼎市“纳税大户”。
华德贸易总经理助理李琳告诉记者:“2010年,为了开发‘华鑫文化一条街’项目,公司开始向身边朋友、熟人借款。有的是杨文德借的,有的是张华借的。数千万的借款绝大部分都有抵押物。”
2013年初,由于资金链趋紧,张华以及杨文德名下的公司支付利息出现异常,大部分债权人开始到法院起诉,少部分人则选择了到公安局报案。
李琳表示,在法院起诉的金额共计7300万,除3笔合计850万元没有抵押物外,其余均在当地房管局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而在公安局报案的,除1笔债务转移外,共有6笔合计2110万元借款,大部分都有房产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