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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我国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意见90%被采纳

作者: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年 07月 02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徐硙)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民事法律援助律师所提供的代理的意见,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所提供的辩护的意见90%都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足以说明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是有保证的。   谈及法律援助质量问题,赵大程说,社会上有一种不太准确的认识,认为法律援助是无偿的,是不用花钱的,就不大相信法律援助的质量,担心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者不能尽心、尽力、尽职地提供援助和服务。“我要明确地告诉各位,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讲质量、讲品质、讲规范、讲标准,这是我们一直强调的,两个90%就足以说明。”赵大程说。   赵大程表示,法律援助应该向更高的比例迈进,甚至实现100%的全采纳。但是在法律援助质量问题上有三点很重要:一是服务要实现规范化。法律援助的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指派等等,要通过制定有关规范,明确有关程序,使所有应该得到法律援助的人都要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二是服务工作要制度化。在提供各项服务中都要作出制度性安排,明确机制,保障整个法律援助提供的服务有机制做保障,有制度做保障。三是办案标准化。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包括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非诉讼的服务,这些年都在不断积累怎样实现工作的标准化。要先从刑事法律援助做起,确定实行办理各类案件标准化的流程,不管哪个人来办理案件,提供的服务都是一个标准。简单讲就是服务流程的规范化、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办理案件的标准化,通过这“三化”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不断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