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还与司法机关对律师证明材料审查不严有关。据介绍,目前司法机关在接待辩护律师查询、阅卷、会见和开庭过程中,侧重于审查律师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是否齐备,而对其证件、证明和委托书的真实性审查不够严格。由于每日受理律师递交材料的数量过大,如果对每个律师的身份都向司法厅核实必然影响律师的办案效率。
建议建立验证识别系统
广东检察机关一名检察官认为,司法机关在办理辩护与代理业务时,须严格审查律师提交的材料,避免黑律师伪造证件蒙混过关。他建议,各司法机关联合形成一套类似护照或通行证验证的识别系统和相互配合通报的制度。
有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则认为,打击“黑律师”要靠司法、公安、税务、物价、律协等部门联合起来,如联合开展法律服务稽查行动,打击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黑律师”,对借开设“法律咨询”公司为掩护、超范围经营法律服务的行为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