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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与规制—— 对“次道德”的法律选择

作者:颜万发 发布时间:2010年 06月 25日 来源:本站

    不仅如此,市场经济在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极大地挖掘了人的潜能的同时,它凸现了另一种利益化的倾向,人的一切行为和权利关系似乎都是可以量化的,健康、荣誉、精神、尊严、人格等等,其经济价值都被人们挖掘出来甚至发挥到极致。比起“大公无私”和“公而忘私”的道德情操,这些行为似乎不那么高尚,但是,在宪法和法律早已确定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前提下,法律的任务应当是处理“公不废私”和“私不害公”的行为尺度,而担当不了培植高尚道德情操的任务。